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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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 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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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 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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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各项安全保卫法规,结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建立、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。防止火灾、盗窃、治安案件、爆炸、冲击校园和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

(二)负责全校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,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、国家安全、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
(三)加强学校内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,依据有关规定和学校的管理制度,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,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重大活动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。

(四)负责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园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和其他严重危及学校安全的情况;保护发案现场,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园内发生的种类案件。

(五)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防火检查、监督。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培训、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和防火档案等。

(六)负责学校集体户籍的管理工作,做好师生员工户口的迁转和身份证的办理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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